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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补充协议

运通旅游补充协议

1、本协议所约定之购物项目,均为客户主动要求增加,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客户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您可自由选择。

3、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您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您自身承担。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

4、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您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此条不适用境内游)

5、根据客户要求增加的具体项目:
香港珠宝店 主营:珠宝首饰 2小时
香港名牌手表店 主营:各类高档名牌手表 1.5小时
香港免税商场 主营:各类免税商品 1.5小时
澳门珠宝钟表店 主营:珠宝首饰、钟表 1.5小时

购物项目说明:

1、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